微信聊天记录到底能不能作为法律证据
一般来说,可以作为证据的,应当满足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是一样的。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后,法院对提交的证据作出“三性”认定。真实性-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用户是案件的当事人。合法性-访问微信聊天记录应该是合法的,非法的将被排除在外。相关性-为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对其进行篡改,应将电子数据存储在终端载体中。
那么,哪些微信聊天证据不能作为证据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证据取得的前提。
因此,应当排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取得的口头证据,而以秘密拍摄、录音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在双方都知道录制事实的情况下录制的。不属于偷拍、录音、侵犯隐私的范围。它可以作为证据。
此外,我们通常通过截图来保存证据,但证明谁是微信用户也是公证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但是,微信用户的身份可以公证,可以通过以下信息获取证据:(1)聊天中有反映对方身份信息的内容;(2)对方微信直接绑定手机号码;(3)可以通过朋友圈的内容来确定,比如发布我的照片,可以保存在屏幕上证明身份。但是,请注意,公证有一个先决条件:必须是我的手机和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一个人拿着手机来,索要丈夫和“小”的作弊聊天记录和照片,公证员肯定会拒绝。不过,法官表示:经过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与经过公证的记录几乎相同。
如果拿聊天记录威胁情人要钱
如果拿聊天记录威胁情人要钱
如果拿聊天记录威胁情人要钱,婚外情的现象在现在的社会已经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人在出轨之后还是想回归家庭,不料引得情人不满,导致情人对你各种威胁,那么如果拿聊天记录威胁情人要钱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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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聊天记录威胁并向别人索要钱财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并不能成为别人勒索敲诈钱财的理由,对此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完全可以告敲诈勒索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别人财物的目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要挟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别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
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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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情人的威胁,是想利用劫持手段达到控制你的目的。如果自己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他反而会变本加厉,听之任之,自己只能受制于人,任其摆布;并且问题拖得时间越长,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越大。所以,必须和他尽快有一个了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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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表明你的态度
情人纠缠有时候不只是情人的错,也可能是因为你自己处事方式不对造成的。并不是所有的情人真心的想做那个好聚不好散纠缠的情人,不过是弄不清你的意思罢了。
你要是平日里依然接受对方的邀请,或者和对方有暧昧行为,又或者含含糊糊的表达不清楚你自己的意思,情人能不纠缠你吗?
如果你真心的觉得彼此该结束关系了,直接告诉情人你的决定,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真心的不想继续下去了。让你的情人明白,你并不是在闹脾气或者有别的想法,你就是想结束。
不欠情人的任何财物
有的亲人纠缠对方,是因为对方欠了自己太多的钱财,比如对方是因为钱财于是和自己成为情人关系的,得到了情人很多钱财之后,又想着断绝关系,你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便宜事”吗?要想和亲人真的断绝关系,就要做到两不相欠,特别是钱财方面。
人家会想了,我拿了我的钱财了,又不想陪着我,我凭什么浪费钱财在你身上?那么人家不纠缠你纠缠谁?我们身边不乏这样的例子,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记住了,想要和情人断绝关系,两不相欠更不要贪财。
归还情人的一切礼物
把欠了情人的'钱财都归还还不算,情人还有可能继续纠缠你。在那个时期,你的情人理智可能会不太存在,不会冷静的思考,甚至会偏激的认为归还钱财是应该的,但是自己没同意的时候你就不能单方面的总之你们的情人关系,所以会对你依然纠缠。
记住了,为了表明你的决心,把你情人送你的所有礼物打包起来或者快递给ta,做到全部归还,让对方明白你是真的下定决心和ta分开了。我想一般有点点自知之明的人都会就此罢休的。
靠聊天记录能起诉要钱吗
可以。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公司查员工微信聊天记录合法吗?
违法,微信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不经允许私自查看是违法的。并且,一般情况下,他人是无法通过腾讯服务器查看到别人的微信的,除非腾讯也违法将他人的隐私泄露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 被调取单位及其经办人、持有证据的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搜词条
WeChat是什么意思00:29
微信
腾讯公司的通讯服务应用程序
本词条是多义词,共5个义项
微信(WeChat)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个为智能终端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1],由张小龙所带领的腾讯广州研发中心产品团队打造 [2]。微信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通过网络快速发送免费(需消耗少量网络流量)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同时,也可以使用通过共享流媒体内容的资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摇一摇”、“朋友圈”、”公众平台“、”语音记事本“等服务插件。
截止到2016年第二季度,微信已经覆盖中国94%以上的智能手机,月活跃用户达到8.06亿,[3]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20种语言[4]。此外,各品牌的微信公众账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移动应用对接数量超过85000个,广告收入增至36.79亿人民币[3],微信支付用户则达到了4亿左右[4]。
微信提供公众平台、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同时微信将内容分享给好友以及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2020年12月,iOS端微信更新至7.0.20版本,同时,个人资料页多了一项“微信豆”[5]。2021年1月21日,微信更新至8.0版本[6]。2021年7月,在最新推出的8.0.8版本中,微信不仅可以同时登陆手机、PC/Mac设备,还增加了平板设备的同时登陆功能,这也就意味着,平板设备在微信的使用逻辑中已经与手机和电脑处于平级,用户可以同时登陆的设备数量也达到了3台之多[110]11月7日消息。微信用户投诉页新增“粉丝无底线追星行为
拿着聊天记录要钱,属于犯法吗
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聊天记录威胁并向别人索要钱财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犯罪事实并不能成为别人勒索敲诈钱财的理由,对此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完全可以告敲诈勒索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别人财物的目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要挟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如以揭发贪污、盗窃等违法犯罪事实或生活作风腐败等相要挟。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别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职后须向公司提供和客户聊天记录合理吗?
朋友你好,我觉得离职后向公司提供和客户聊天记录,这种是属于侵犯隐私了,是可以拒绝的
既然都已经离职了,说明已经不是公司的员工了,自然就不需要收到公司的管控了
微信聊天记录能做证据吗?
您好
一般来说,可以作为证据的,应当满足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是一样的。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后,法院对提交的证据作出“三性”认定。真实性-确认微信聊天记录的用户是案件的当事人。合法性-访问微信聊天记录应该是合法的,非法的将被排除在外。相关性-为确保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能对其进行篡改,应将电子数据存储在终端载体中。
那么,哪些微信聊天证据不能作为证据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民事案件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证据取得的合法性是证据取得的前提。
因此,应当排除以非法拘禁、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取得的口头证据,而以秘密拍摄、录音等方式取得的证据,在不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在双方都知道录制事实的情况下录制的。不属于偷拍、录音、侵犯隐私的范围。它可以作为证据。
此外,我们通常通过截图来保存证据,但证明谁是微信用户也是公证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但是,微信用户的身份可以公证,可以通过以下信息获取证据:(1)聊天中有反映对方身份信息的内容;(2)对方微信直接绑定手机号码;(3)可以通过朋友圈的内容来确定,比如发布我的照片,可以保存在屏幕上证明身份。但是,请注意,公证有一个先决条件:必须是我的手机和微信账号。如果申请人一个人拿着手机来,索要丈夫和“小”的作弊聊天记录和照片,公证员肯定会拒绝。不过,法官表示:经过公证的微信聊天记录与经过公证的记录几乎相同。
况下,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语音是在双方都知道录制事实的情况下录制的。不属于偷拍、录音、侵犯隐私的范围。它可以作为证据。此外,我们通常通过截图来保存证据,但证明谁是微信用户也是公证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但是,微信用户的身份可以公证,可以通过以下信息获取证据:(1)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