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工地财物怎么判刑
盗窃工地财物数额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工地上偷东西一般如何判刑
盗窃工地财物怎么刑要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确定,如果盗窃财物价值较小,不会受刑事处罚,仅受治安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盗窃数额较大,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四万元的盗窃案,公安机关可以查询盗窃者的微信聊天记录吗?
四万元的盗窃案不算多,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刑事类盗窃案,如果有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网上通缉嫌疑人,具体怎么抓获嫌疑人,公安机关有侦查手段,只要案情需要肯定是可以查询嫌疑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的,需不需要查询微信聊天记录取决于案情需要,而不是受害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盗取他人QQ聊天记录犯法吗?我可以报警立案吗?
告不了的,你打官司是赢不了她的,你的罪比较重,还是先犯,但是你还是可以去咨询下律师行。
如果没说出姓名那还好,那顶多她的律师只能告你类型的罪名,一般是不成立,另外你可以说你是从网上得知的,加上先前你没说出她的名字,所以基本上是不成立的,还好你没写名字,那不然就认了!还是有希望的,一你没写她的名字,所以不能认定你说的是她,二因为你没写她的名字,所以可以推为从网上某地方看到的,所指内容并不是她。
你放心吧,不过这种事真的做不得,别人的隐私是受保护的,别人去干扰你的隐私你也不高兴吧。
你那么想告他吗?人家是成年人,有法律保护着,最基本的是他有着人身自由权,你怎么告她?现在同居的人多着呢。
郑州破获一起特大工地财产盗窃案,警方是如何侦破此起案件的?
大家都知道在工地上很容易发生盗窃案,但是普通的盗窃案也顶多是盗窃一些钢管,废铁等,而且盗窃一般都是个人或者说是涉案金额非常小的,2月5号郑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盗窃金额非常大的工地盗窃案,一共有4名嫌疑人被抓获。根据调查,警方了解到盗窃案的经过是这样的,两名工地的管理人员与另外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合谋一共盗窃钢管90多吨,盗窃的金额达到了60多万,这在工地盗窃案当中来说是非常大的一起盗窃案。
一、案件调查
2020年12月份的20号郑州的公安局就接到了工地一名负责人的报警,在工地上放的30多吨的钢管等材料都被盗窃,警方考虑到涉案的数量比较大,所以立即开展了行动,紧急部署,严密的搜查,通过案发现场留下的监控录像,在20号凌晨的时候,有两辆小轿车和4辆专门装运货物的大车和两辆吊车出现在案发现场,并且偷运了大量的钢管材料。
通过细致的摸排工作,警方了解到工地管理人员当中的两人具备作案的时间和嫌疑,通过后期悄悄的走访警方终于在一家超市的监控上面发现了蛛丝马迹,嫌疑人和嫌疑车辆都出现在监控上,警方将其进行截图,通过后期的技术处理,确定了嫌疑人的面貌,通过比对和侦查,终于锁定了4名嫌疑人,这4名嫌疑人分别姓刘、张、徐和翟,其中有两名就是工地的管理人员。确定了嫌疑人之后,民警立即部署,成立抓捕组,刘某,张某和翟某最先被抓到,剩下的徐某仍然在逃,一直到2021年的1月24号,许某因为经受不住心理压力,主动到派出所自首。通过后期审讯这4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经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深入调查还发现这几个人不止盗窃一次,在此前还盗窃过一次,总共涉案金额达到了60多万元。
二、案件评价
将这4人抓获之后,4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了悔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工地盗窃案时有发生,要想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除了。安置大量的监控,保证无死角之外,工地的管理人员、负责人还要加强工地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素质达标,防止“家贼”。
盗窃钢管90多吨,盗窃的金额达到了60多万,这在工地盗窃案当中来说是非常大的一起盗窃案。 一、案件调查 2020年12月份的20号郑州的公安局就接到了工地一名负责人的报警,在工地上放的30多吨的钢管等材料都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不成立的,还好你没写名字,那不然就认了!还是有希望的,一你没写她的名字,所以不能认定你说的是她,二因为你没写她的名字,所以可以推为从网上某地方看到的,所指内容并不是她。你放心吧,不过这种事真的做不得,别人的隐私是受保护的,别人去干扰你的
的摸排工作,警方了解到工地管理人员当中的两人具备作案的时间和嫌疑,通过后期悄悄的走访警方终于在一家超市的监控上面发现了蛛丝马迹,嫌疑人和嫌疑车辆都出现在监控上,警方将其进行截图,通过后期的技术处理,确定了嫌疑人的面貌,通过比对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