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租客(离婚)和已婚房东联系频繁,聊关于感情的话题,有涉及“感情的事如何如何”,以及“我没有情人”
分两层次考虑分析,一是关系越过租客和房东关系了有点想达到目的处处想办法接近距离想发生什么关系,二就是你考虑多了,自己认为的事情他们做什么你都去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多考虑下吧换位思考下
多地曝长租公寓平台“跑路”,租客有家难回、租金化水
几乎一夜之间,国内多地的互联网长租公寓平台上的租户和房东发现自己被骗了。据第一 财经 1℃记者调查,目前至少有包括适享、海玛等在内的多家房屋租赁企业的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失联,波及四川、浙江、华南、华东等省份和地区,涉及了上万套房源背后的房东和租客。
业内人士介绍,长租公寓平台的“爆雷”早在2019年就已出现,平台以“高收低租”的模式迅速抢占市场,但也面临着资金链断裂之后的兑付风险,因此在业内一直饱受争议,甚至被称为是假借租房之名的庞氏骗局。
新庞氏骗局?
8月31日,刚下班的吴女士,拖着疲惫的身躯在家与房东电话“周旋”了近一个小时。
今年5月2日,在杭州工作的吴女士通过杭州适享 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适享”),租下了滨江区的一套小公寓。
“这一地段同户型的市场价月租金在2000多元,中介说如果‘尽快定’,且‘年付租金’,租金可以降至1600元/月。算下来租金比市场价便宜三成,确实挺诱人。”吴女士回忆。于是她凑足了一年的租金19200元一次性付给了适享。没想到住了还不足3个月,就出事了。
“我是前两天刷微博的时候,看到成都出现长租公寓‘跑路’的事情,就赶紧联系房东核实,之后才知道中介出事了。”吴女士说。
原来,适享在几个月前就已经以月租金2500元租下了房东的房子,这一价格比市场价高了约三成。通过网上查找以及联系QQ维权群,吴女士才知道,“高进低出”是不少长租公寓平台惯用的套路。
综合天眼查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商资料,适享的法定代表人为陈挺, 历史 法定代表人为黄大坤。据适享公司内部人士对1℃记者透露,“我们也问过了,陈挺实为‘替罪羊’,听说是花几十万请来担任法定代表人料理后事的,其实真正的负责人还是黄大坤。”天眼查工商变更记录显示,今年8月24日,适享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黄大坤退出,陈挺进入。
同样掉入长租公寓陷阱的还有林先生。
今年4月,林先生将自家位于余杭区的一间88平方米的房子委托给杭州巢客遇家 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巢客遇家”)出租。合同显示,双方约定月租金为3100元。最初几个月,巢客遇家都会定期支付租金,可是从8月份开始,林先生就未收到该公司的租金,“最近我才得知,巢客遇家跑路了。”
从工商资料来看,适享和巢客遇家是同一家公司不同时期的不同名称。
天眼查显示,适享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不足2年,就多次更名。该公司前身为杭州巢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7月更名为巢客遇家,直至2020年3月更为适享。
也就是说,在今年4月巢客遇家与林先生签订合同之前,这家公司就已更名为适享。然而业务员却还是沿用过去的旧合同,签约对象的名称依然为巢客遇家。
另据杭州的租户汪先生反映,他的房屋中介杭州海玛网络 科技 有限公司(下称“海玛”)也可能“跑路了”。
合同显示,汪先生于8月初与海玛签订合同,约定3500元/月的租金承租了位于杭州萧山区的一套房子,“房屋地段较好,租金便宜。”在海玛要求下,汪先生付了一年的租金和押金,共计45500元。没想到住了不足一个月,中介却失联了。
目前,多位海玛的租户已组建维权微信群,以期实现信息共享。
据海玛的租户发给1℃记者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海玛业务员称,“公司已被查封,老板失联,极大可能已倒闭。”该业务员指,王晓宇为公司总经理,并附有其电话号码。1℃记者反复拨打该电话,显示已关机。
上述海玛 科技 的业务员称,如果有任何人去收房,沟通不了,建议直接报警。9月1日,汪先生已向海玛 科技 公司注册地所在辖区的彭埠派出所报警。
彭埠派出所相关值班人员向1℃记者证实,“目前海玛 科技 公司老板已经跑路,公安机关前往该公司办公地进行了查封,具体情况正在调查。目前事关长租公寓的报案人员较多,建议直接通过网络平台上报材料。”
事实上,不只是杭州,深圳、广州、成都等地也相继曝出长租公寓平台失联、关闭的消息。一位广州的租户表示,他在长租公寓平台预付了一年的房租后,刚刚入住,中介突然就关门了。
最近在深圳,一群与深圳寓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寓意”)签订房租租赁合同的租客亦是十分着急,他们支付了一年的租金,如今深圳寓意却倒闭了,面临租金难讨回,以及房屋被业主收回的风险。目前,这群租户已自发组建了名为“寓意维权”的微信群。1℃记者从中了解到,这群租户至少涉及上百人,他们大多向深圳寓意支付了少则2万元,多则达9万元的年租金、押金。
8月21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对巢客遇家等四家企业违规行为的通报》称:经查,巢客遇家(成都) 科技 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游离在监管之外,未按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租金。
8月24日,一家名为友客的长租公寓平台已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立案。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这些平台多数采用“高进低出”的模式,即以高于市价的租金从房东手中拿到房源,然后又以低于市价的租金发租给租客,但对房东采取月付或者季付的方式支付房租,而诱导租客一次性支付一年或至少半年的租金及押金,以此套取巨量现金流。之所以采取这种模式,有的公司最初是为了以低价抢夺客源,有的则从一开始就是想套取现金流,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手法。
“异 动 ” 的平台
1℃记者通过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在“爆雷”之前,一些平台就已出现了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举动,但各地仍不断有房东和租客掉入陷阱。
9月1日,杭州市公安分局江干分局一名接待人员告诉匿名咨询的1℃记者,最近来报案的房东和租客较多,大多涉及到巢客(遇家、适享)、友客这两大平台。
今年6月5日,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就有人发帖称,“巢客在网上有很多投诉和纠纷,负面信息很多,担心出问题。”对此,6月8日,该平台回复的“处理意见”称,目前适享公司并未设立资金专户,且未在专户存缴风险防控金,“建议租客向企业支付租金不超过3个月为宜。如需退返定金,需自行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在杭州长租公寓市场上,杭州友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友客”)算是一名新兵。天眼查显示,友客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今年4月20日,友客宁波分公司成立;接着,6月份,友客成都分公司成立;7月份,友客拱墅分公司、滨江分公司、余杭分公司成立。
在百度“宁波贴吧”内,一个名为“友客公寓租房”的用户曾在7月15日发帖称,友客公司属于国企控股,想在宁波长租房子,期限2年,并许诺“只要房子合适,价格不是问题,可以加到你满意为止”,还反复强调:“我们不是骗子,不是骗子!”
天眼查显示,目前友客的股东为浙江中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0%)和陈菊华(持股30%)。
也是在7月份,友客出现了原管理人员的“大撤退”。天眼查显示,友客原股东、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萤在此期间退出,取而代之的是陈菊华等人。
8月份,友客宁波第三分公司、宁波第二分公司、宁波海曙分公司、广州分公司相继成立。
8月28日,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局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为由,将友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记者发现,除了巢客、友客等平台,目前杭州本地还有一些小规模的长租公寓平台如海玛等亦不同程度出现爆雷状态。
天眼查显示,海玛的现股东为浙江中联盟城镇发展规划有限公司(持股70%,下称“浙江中联盟”)、王晓宇(公司监事)持股30%。
据1℃记者查证,海玛与友客曾有渊源。天眼查显示,友客的 历史 股东为海玛公司,变更记录显示,2020年5月25日,海玛曾出现在友客股东名单中,可是却在几天后的6月4日退出。
最近,一些适享和巢客遇家的租户查到了黄大坤的个人信息,但始终没有人能联系到这位29岁的年轻人。
“有人去黄大坤宿州老家找他,却并未找到。”一位适享公司内部人士告诉1℃记者,公司的财务资金一直由黄大坤掌握,此次他却突然失联了,不知所踪。
天眼查显示,黄大坤在深圳、郑州、徐州等全国多地注册有多家主营房屋租凭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如同样出现在此次“爆雷”名单中的深圳寓意等。
据多位租户提供的信息,深圳寓意公司总部办公室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现场照片显示,该公司玻璃大门紧闭,已贴上“深圳市公安局横岗派出所封条”。
1℃记者反复拨打多位租户发来的黄大坤的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
租客有家难回
连日来,林先生以及吴女士和李女士多番联系,终于加上了巢客、适享 科技 维权的QQ群和微信群,“联系上这些维权组织,大家集体抱团取暖,信息共享。”
1℃记者发现,QQ群名为“巢客遇家维权”的500人群已加满,而另一名QQ群名为“巢客维权”的1000人群,成员已接近上限,即将加满。网上这样的维权群数量不少,比如一个名为“广州友客业务员租客业主维权群1”的微信群内,群成员已经有接近500人上限,“这里面全是租客、业主(房东)。”
目前尚难摸清全国各地到底有多少长租公寓平台“爆雷”,受损失的租户和房东数量更是未知数。仅1℃记者从某一个租户维权群中获得的一份房源信息统计表,其中就详细登记了上万套房源信息,基本都是在租状态,其上有合同编号、所在城市、物业地址,合同签约日以及房东手机号等信息。
近日,上述李女士和林先生分别到了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前去报案的当天,从民警口中得知,连日来,每天有数百名房东和租客前去报案。
“(到派出所报案的人)情况跟我类似,估摸着有几百人,大多被骗了几万块不等。”李女士介绍道。
许多房东以及租户开始着急。房东担忧的是,如果房子迟迟收不回来,将无法获得后续租金。而被骗一年租金和押金的租户,在平台公司跑路的情况下,则面临讨要租金无门甚至有家难回的尴尬。
最终,辖区街道的工作人员在当晚到达现场,经过电话沟通,房东才开门让刘女士进入了她花钱租住的“家门”。
租客想提前退租,怎么办?
济南长清区的李女士是一位租客,
因为身体原因想要中途退租,
也愿意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但她遇到的问题一直都没解决,
现在把她弄得心力交瘁,
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李女士在今年4月20号,通过玛雅房屋中介,租下了济南市锦绣兰庭小区的一套房子,租期一年,每月的租金是1900元,押一付三。同时,李女士也和房东、中介三方签署了正式的租房合同,10月21号她刚刚交完下半年的房租,但到了10月底,意外出现了。
租客李女士:因为我是个人原因,10月底身体查出一点小毛病,做了个小手术,医生说要在家静养一段时间,因为
身体的原因,店现在也在关门状态,店要转让,所以这的房子我就要退租,减轻一下负担嘛。
李女士之前是在济南做小吃生意的,租房也为了方便做生意。如今由于身体原因,她打算把小吃店转让,租的房子也退了,回老家长清静养一段时间,李女士觉得既然是自己违约,她就翻了翻合同,准备按合同退租:“合同里面写着在租期里面没满一年,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违约金是一个月的房租,相当于1900元作为违约金,这样的话违约金和押金相抵。我交了一年的房钱,我就住了七个半月,等于说房东要退给我四个半月的房租,按照合同来是这样的。”
同时合同还约定,退租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11月5号,李女士就向房东提出了退租的诉求,会在一个月后也就是12月5号作为一个退租日期,希望房东能过来把合同终结,房屋做好交接。但到了12月5号房东并没有出现,对于李女士的信息也没有回复。
李女士表示,违约金和押金相抵,剩下的四个半月的房租返还给自己。这是基于合同提出的正当诉求,但她和房东交流了多次,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租客李女士:现在就没法聊,她现在不见面就没法聊,中介给她打电话她也不上这边来,中介转达的是,要不就等着她这个房子租出去,该退我多少就退我多少,要不然就扣我三个月的房租,我就感觉扣我三个月的房租这样有点不太合理,因为有合同就按照合同来,要不然签合同就没有用了。
四个半月的房租,就是8550元,对李女士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今距离12月5号,已经过去快20天了,房子交接问题依旧没解决,李女士心中总觉得有块石头放不下。
租客李女士:房东一共给了我5把钥匙,等我跟房东说完以后我这边要退租,11月十几号的时候我拾掇完了以后,我就把房子的钥匙给了中介,两个中介各留了一把钥匙,让他们方便过来看房子,不耽误房子往外租,我自己留了一把,剩下那两把就在屋里挂着呢,我想的就是尽快和房东做一个交接,钥匙在他手里,我这一块也就放心了,这个房子就和我彻底没有关系了
房东始终不到场,中介那边能不能联系上或者直接跟李女士终结合同呢?随后,记者跟李女士一起来到了当时租房的中介。
中介的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也与房东联系了多次,希望能够从中调解,但是房东始终不肯露面,并表示要想退租只能找到下一个租客或者扣三个月房租。
为了促进事情的解决,随后特派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房东小李:“房子你住着说走就走,还要我承担所有后果,我觉得不合理(记者:这个李女士说的是她身体状况以及她的生意不做了,所以在11月5号跟咱这边沟通了,想在12月5号结清房租事宜退租,有这个事吗?)没有这个事。”
房东小李与李女士的说法并不相同,她说租客李女士没有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说要退租。不过,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11月5号,李女士的确向房东提出了转租的事宜。记者还是想从中协调,但房东小李的态度....
李女士交上了一年的房租,但是只住了七个半月,交上违约金后希望退还剩下四个半月的房租是依据合同而来的合理诉求。但不知为何,房东小李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
等到房东小李的情绪逐渐平复,记者再次提出了李女士想要缴纳违约金解约的诉求。房东小李称她也是按照合同来的,但没有指出具体依据哪一条。并表示:“让她对公就可以了,我在法院上等她好吗?让她起诉就行了,我就这样的态度好吗?再见”
随后,房东小李便挂断了电话。对于房东的态度,李女士觉得很无奈。
对于两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也咨询了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的律师:
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郭静 :
从12月5号,李女士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来看的话,李女士和房东之间的租赁期限还剩4个半月的时间,而且房东也已经收到了4个半月的租金,那么房东需要将一个月的租金扣除,作为其违约金,将剩余的三个半月的租金返还给李女士.并且李女士也已经尽到了提前一个月告知解除租赁合同的义务,所以押金,房东也应该返还给李女士。
合同里约定的赔偿损失,应当指的是李女士租赁涉案房屋以及涉案房屋里面的设备,直接造成损失的情况,并不包括房东要找下一个租客或者是说找下一个租客产生的中介费的损失.建议李女士积极和房东沟通协调解除租赁合同事宜,如果房东迟迟不露面,那么对于李女士来说,房东和李女士的租赁关系是一直延续的,李女士也可以尽早走法律途径给自己止损。
李女士是否有帮助找租客的义务,又是否需要赔偿房东口中所谓的损失,其实不用律师从专业角度分析,道理也在这明摆着。如果都由着房东的性子,依着房东的说法,那当初签合同还有什么意义呢?法治社会,讲求契约精神,既然签字认可,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这位房东,于情于理,咱都不该再继续为难人家李女士了,要真为这事成了被告,损人还不利己,值得吗?
来源 小溪办事
微信聊天记录,那我和租客签的租房合同有效吗
房屋租赁合同有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若无书面租赁协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一方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及时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则合同双方要留存相关证据。
业主和租客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了合同确认,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是,如果租客在收到业主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认可,并以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对租赁协议有效,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条款应该履行。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进行,不对任意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过期两年了没续签只有微信聊天记录口头协议 租客跑了但是我有他身份证复印件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呀。如果你们当初聊天记录里详细有对方所欠的租金,你当然可以去法院告他了。问题是你确定他的身份信息是真实的吗?如果对方用的是假身份,你连人都找不到,又怎么告他?
,就是8550元,对李女士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今距离12月5号,已经过去快20天了,房子交接问题依旧没解决,李女士心中总觉得有块石头放不下。租客李女士:房东一共给了我5把钥匙,等我跟房东说完
万块不等。”李女士介绍道。 许多房东以及租户开始着急。房东担忧的是,如果房子迟迟收不回来,将无法获得后续租金。而被骗一年租金和押金的租户,在平台公司跑路的情况下,则面临讨要租金无门甚至有家难回的尴尬。 最终,辖区街道的工作人员在当晚到达现场,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