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地方防疫层层加码
1.公众可以通过中国政府网“互动”栏目中的“我要留言”,以及国家卫健委网站的“互动”栏目,把“加码”信息曝光;2.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对“加码”者进行通报,并要求立即整改。3、、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4、向同级纪委监察委举报。5、向媒体求助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防疫不力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举报方式可以选择:各地公布的疫情防控电话和邮箱、直接拨打110或者120,也可以通过微信进入疫情线索征集入口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防疫加码如何投诉
为进一步畅通“层层加码”随意关闭保障正常生产生活场所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根据省防指《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整治“层层加码”问题的通知》要求,如发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相关问题,请进行投诉举报,并发送至该邮箱。
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电话:027-87337805
举报邮箱:hbsjcfjz@163.com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官网: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是指:
(一)不准随意将限制出行的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扩大到其它地区。按照风险地区划定标准,精准划定中、高风险地区范围,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限制出行的措施,不准随意扩大限制出行范围,不准擅自采取非必要不出本地区的措施。
(二)不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流入地不准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采取的相关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
(三)不准随意延长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管控时间,符合规定的及时降级或解封。
(四)不准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解除闭环管理的髙风险岗位人员等,落实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
(五)不准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严格落实风险人员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限要求,不准随意延长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不得随意増加其它管控措施。
(六)不准随意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急危重症和需要规律性诊疗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以疫情防控为由对医疗机构一关了之、一封了之。疫情发生后,各地要保持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正常开放。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对核酸检测情况不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要及时启动和规范使用急诊、手术室、病房等设立的缓冲区域,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七)不准对符合条件离校返乡的高校学生采取隔离等措施。对于有疫情的地区,高校内如果没有疫情,实施7天以上封闭管理结束后,学生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校学生,不再集中隔离,到家后实施7天健康监测。对于无疫情的地区,高校学生可正常离校返乡,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到家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八)不准随意设置防疫检查点,限制符合条件的客、货车司乘人员通行。不准限制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不准简单以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为由限 制客运、货运人员和车辆通行。严禁在普通公路同一区段、同一方向、同一航道设置2个(含)以上防疫检查点;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确需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应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保障城际间生活必需品中转接驳运输正常运转。
(九)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不准随意关闭低风险地区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的场所,限制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不准以疫情防控为由,随意关闭或限制 消费者进入低风险地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等场所。保障供水、供电、垃圾处理、邮政快递等重要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低风险地区不得随意限制快递、外卖、家 政、家电维修等生活服务人员进入社区服务。
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
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防疫不力怎么举报【法律分析】新型
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防疫加码如何投诉为进一步畅通“层层加码”随意关闭保障正常生产生活场所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根据省防指《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整治“层层加码”问题的通知》要求,如发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相关问题,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