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的犯罪动机(黑客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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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操纵网上招标犯什么罪

(一)规制黑客行为的立法概况

我国规制网络黑客行为的法律框架。在法律层面上主要有1997年刑法,将两种黑客行为规定为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层面上,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针对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的规范性文件;1996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2月13日,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996年4月9日,邮电部发布《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发布《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1月25日国家保密局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0年4月,公安部发布《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另外,司法解释方面,2011年“两高”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构成了目前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充分表明我国法律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的决心和举措。

(二)黑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许多人往往从黑客的动机(比如爱国)出发,认为黑客有“好”、“坏”之分,美化和推崇所谓的“好”黑客,而不能对网络黑客行为作出法制上的价值判断。笔者认为不能因黑客某种目的的正义性而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即便其不构成犯罪,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黑客行为,除受刑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外,还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受到民法的调整。也就是说,黑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一,关于刑事责任。正如前文所说,当前网络黑客的犯罪类型出现了传统型犯罪的计算机化趋势,但是网络黑客的攻击行为及至衍生的网络犯罪行为无论再怎么花样翻新,不过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比如北京法院审理的首例利用木马程序实施的网银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将木马植入他人电脑,远程操控盗取银行密码然后把钱转走的行为,这虽然与普通盗窃行为的手段、过程不一样,但两者之间目的、后果是一致的,而且并不能改变“秘密窃取”的实质要件,法院依然按照刑法的规定评价为盗窃罪。总之,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才是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具体标准,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缺一不可。黑客行为如果符合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第二,关于行政责任。黑客行为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已有明确规定。当然,当黑客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其行为的违法性也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评价和调整,并不能因其网络特征而改变。对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拘留,这是黑客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另外,黑客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还主要包括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联网、停机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直至取消联网资格。

第三,关于民事责任。黑客行为除了具有刑事和行政违法性外,其行为后果仍然可能给他人造成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或者是具有民事侵权的性质。因此,黑客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比如,黑客进入别人的网站,更改网站内容,或者将重要内容进行删除、修改,当然会造成相应的损失,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擅自更改网页的页面设计及文字内容,则构成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目前,我国关于网络侵权的直接规定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该规定为网络侵权行为提供了较为规范的法律依据

黑客是什么意思

黑客泛指擅长IT技术的电脑高手。

黑客是一个中文词语,皆源自英文hacker,随着灰鸽子的出现,灰鸽子成为了很多假借黑客名义控制他人电脑的黑客技术,于是出现了“骇客”与"黑客"分家。2012年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出品的电影《骇客(Hacker) 》也已经开始使用骇客一词,显示出中文使用习惯的趋同。

实际上,黑客(或骇客)与英文原文Hacker、Cracker等含义不能够达到完全对译,这是中英文语言词汇各自发展中形成的差异。

Hacker一词,最初曾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高手,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逐渐区分为白帽、灰帽、黑帽等,其中黑帽(black hat)实际就是cracker。在媒体报道中,黑客一词常指那些软件骇客(software cracker),而与黑客(黑帽子)相对的则是白帽子。

作用原理

1、收集网络系统中的信息

信息的收集并不对目标产生危害,只是为进一步的入侵提供有用信息。黑客可能会利用下列的公开协议或工具,收集驻留在网络系统中的各个主机系统的相关信息:

2、探测目标网络系统的安全漏洞

在收集到一些准备要攻击目标的信息后,黑客们会探测目标网络上的每台主机,来寻求系统内部的安全漏洞。

未成年"黑客"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20岁的江苏淮安小伙王力(化名)1年前还是一名“黑客”:因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涉嫌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出生在苏北农村的王力喜欢学习计算机知识。从初一起,随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越来越多,王力对信息安全技术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牵头创建了一个QQ群,在群里与其他志趣相投的电脑爱好者一起探讨。

2015年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学习,为了炫耀“黑客”技能,吸引更多好友加入QQ群,王力侵入一个网站系统后台,将含有大量公民信息的文件压缩包放在群里,供人随意下载。

由于法律观念淡薄,此时的王力压根儿不知道这一炫技行为已涉嫌犯罪。2017年年初,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已就读某大学信息网络管理专业的王力抓获。随后,王力被取保候审。

王力交代,他组建QQ群的目的是提供一个相互学习计算机的交流平台。在互联网上,利用搜索到各种检测网站漏洞的代码,去检测国内外网站是否存在漏洞。

“找到网站漏洞,我一般也不侵入进去,有时候还会帮助小网站修改网页、堵塞漏洞。”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王力告诉检察官,他平时检测和侵入网站的举动,就是想多学习掌握一点网络技术。

“王力这孩子家庭条件很好,不缺钱,他误入歧途,纯粹就是想在圈子内炫耀网络技术。”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唐新宇说。

2017年8月,当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开始更多地从王力作为未成年人的视角,而非犯罪行为本身来办理案件。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时得知,王力作案时未满18周岁。

案发后,王力考上了大学。面对这名特殊的“天才少年”,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社会调查程序,走访王力父母、身边同学、朋友、老师,受访人一致反映王力性格外向、乐于助人,自幼和父母生活,家庭氛围好,爱学习能钻研,对计算机技术感兴趣,没有不良记录。

王力的母亲表示愿意承担监管职责,司法局同意将他纳入社区矫正对象。

2017年暑假期间,王力在某网络公司实习期间,在检察机关允许下,他利用网络技术,积极协助外省公安部门进入一传销组织内部信息系统,成功破解170多万条注册信息,为警方办案提供重要线索。

2017年12月12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力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同时开展双向保护,联系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重拾信心,联合王力的父母、学校老师,开展跟踪考察,多方联合对其开展关爱帮教转化。

今年6月12日,经过6个月的考验期,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得知可以重返校园,王力一家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王力母亲在其就读的大学附近租房陪读。而经过多次谈话引导,讲解法律法规,王力也比以前更知法守法。

“现在如果有人或单位请他帮忙破解计算机安全系统,他会第一时间向老师和检察官汇报,询问我们能否‘帮忙’。”今年4月,当唐新宇再一次来到王力所在的学校进行跟踪考察时,王力已从以前的不问不答,变成主动聊天。

更让唐新宇欣慰的是,通过帮教,王力将喜欢的计算机技术用于正途,他个人在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官方网站“白帽子原创积分排名”中,长期保持全国前5名。

所谓“白帽子”,就是正面“黑客”,他们主要借助掌握的计算机技术,识别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中的安全漏洞,但并不会恶意去利用,而是公布其漏洞,便于进一步完善系统的防御功能。

在大学期间,王力还与其他4名同学一起组成“白帽子”团队,钻研网站安全技术,团队共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网络平台颁发的原创漏洞证明130多张,他个人拥有70多张。今年3月,在江苏高校组织的信息安全比赛中,他荣获一等奖。

黑客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吗

要看具体的情形,无法一概而论。“黑客”行为本身,不一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培训“黑客”的行为不是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如果先提供工具(恶意程序),后教授使用工具,并通过该工具的推广和使用赚取费用的行为,应构成提供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一、“黑客”

原本仅指热衷研究、撰写计算机程序的专门人才,“黑客”的出现推动了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与完善。

二、“黑客工具”

一般是指黑客故意安装到计算机中,用来盗窃信息、引起系统故障和完全控制电脑的各种恶意程序、工具的总称。

三、“制作销售黑客工具”与“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两者的不同点

主要体现在前者落脚点在于制作销售的“黑客工具”是为了“侵入”计算机系统或“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显著特征是其故意制作、传播的计算机病毒的“破坏性”。

价值40亿元加密货币被盗,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其作案的动机是什么?

在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首先的感觉就是这好像是一次炒作,为什么会这么说呢?主要就是因为加密货币被盗,是不是在打某些平台的脸,但是细想一下的话,最后这笔钱还是被还了,回来那么写就相当于平台的威慑力,还是存在的,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犯罪嫌疑人以及他的作案动机。

第一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谁?

作为一个黑客,如果能够被别人知道他的具体身份的话,那么也就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黑客,也肯定活不到今天做这么大一个案件。所以截止到现在为止,没有人知道黑客的具体身份,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个黑客的能力绝对是最顶尖的,因为它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段,从加密货币的平台里边儿,盗取高达40亿的资金。从这一点就可以证明,他绝对是在黑客界里边儿顶尖的存在,但是他的身份也是最为神秘的。

第二,他为什么会选择将这笔钱给归还回去?

虽然在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时候,黑客表示将钱还回去是最安全的一个选择,但是不管怎么说,按照道理来说,黑客在进行道歉的时候,肯定是想过这一点的,虽然这一次的加密货币金额巨大,让他没有办法通过正常的手段让这笔钱成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但是最起码也是能够占据一部分的,但是到最后他还是全部还了回去。

第三,如何看待这一次的事情?

这一次的事情在我看来就好像是双方已经约好了,然后互相炒作一下,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虚拟货币的安全性就算被偷了,也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给拿回来,而这个黑客则可以通过攻击这个平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当然这个知名度也只局限在黑客圈里边儿。

黑客罪具体指什么?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单一犯罪行为称之为黑客罪,但是黑客实施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可能构成其他范围,应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刑法》(2015)规定了有关黑客的罪名: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服务渎职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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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10-01 上午 12:18:26

    对是在黑客界里边儿顶尖的存在,但是他的身份也是最为神秘的。第二,他为什么会选择将这笔钱给归还回去?虽然在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时候,黑客表示将钱还回去是最安全的一个选择,但是不管怎么说,按照道理来说,黑客在进行道歉的时候,肯定是想过这一点的,虽然这一次的加密货币金额巨大,让他没有办法通过正常的手段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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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30 下午 07:04:19

    和推崇所谓的“好”黑客,而不能对网络黑客行为作出法制上的价值判断。笔者认为不能因黑客某种目的的正义性而否认其行为的违法性,即便其不构成犯罪,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黑客行为,除受刑法和行政法的调整外,还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受到民法的调整。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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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30 下午 10:51:27

    技术的电脑高手。黑客是一个中文词语,皆源自英文hacker,随着灰鸽子的出现,灰鸽子成为了很多假借黑客名义控制他人电脑的黑客技术,于是出现了“骇客”与"黑客"分家。2012年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出品的电影《骇客(Hacker) 》也已经开始使用骇客一词,显示出中文使用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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