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诽谤取证(造谣诽谤怎么取证)

邮箱诽谤取证(造谣诽谤怎么取证)

法律上的疑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是指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途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秽语谩骂,污蔑替代说理,肆无忌惮,霸道蛮横,令人憎恶,这就是 “网络诽谤”现象。“网络诽谤”民事侵权的构成

164 3 2022-11-03 网络安全